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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殊食品受理办公场所搬迁和调整咨询电话的有关事项公告

关于特殊食品受理办公场所搬迁和调整咨询电话的有关事项公告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3日

根据工作需要,特殊食品受理办公场所将于2024年6月24日正式搬迁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受理大厅(以下简称受理大厅),原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二区29号楼办公地点停止办理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搬迁后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C1层(具体位置图详见附件1)。

二、搬迁后业务办理事项

(一)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制发证业务,及相关咨询服务;中药品种保护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业务及相关咨询服务。

(二)中药品种保护制发证业务仍在原办公地点办理。

三、办公时间

受理大厅自2020年10月20日起正式对外办公,办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每周三、五下午不办理现场受理、发证等业务。

四、办事须知

(一)申请人在受理大厅办理所申请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或许可决定文书的领取事项时,申请人委托的具体办事人员须提交申请人(与申请表盖章单位一致)对委托具体办事人员及所办事项的委托书、具体办事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附件3。

(二)申请人在办理业务申请前,请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服务”版块,详细阅读所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服务指南,按照有关要求准备申请资料,并将申请资料邮寄或当场递交至受理大厅。

因搬迁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010-88650123

特此公告。

 

附件:1.办公地址位置图

2.委托书—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受理业务用

3.委托书—办理行政许可决定文书领取业务用

 

调整咨询电话的有关事项公告

一、电话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保健食品审评业务咨询电话:010-88651518

咨询时间:周四

婴幼儿配方乳粉审评业务咨询电话:010-88651422

咨询时间:周一上午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审评业务咨询电话:010-88651309

咨询时间:周四

中药品种保护审评业务咨询电话:010-88651611

咨询时间:周一

食品生产许可业务咨询电话:010-88651303

咨询时间:周五下午

受理业务咨询电话:010-88650123

咨询时间:周四

二、现场咨询

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C座1层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受理大厅

时间:

周二下午: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药品种保护4类审评业务咨询

周三下午: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审评业务咨询

三、信函咨询

收件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C座1层

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电话:根据业务类型,同以上咨询电话

四、电子邮件咨询

邮箱:zhc_63703355@cfe-samr.org.cn

 

附件1:

附件2:

 

委托书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受理大厅:

我单位现委托▁▁▁▁▁▁(身份证号▁▁▁▁▁▁▁▁▁▁▁▁)前往你处办理▁▁▁▁▁▁▁▁▁▁▁▁▁的注册申请受理业务,委托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请予接待办理。

 

 

 

申请单位印章(须与申请表一致)

年 月 日

 

附件3:

 

委托书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受理大厅:

我单位现委托▁▁▁▁▁▁(身份证号▁▁▁▁▁▁▁▁▁▁▁▁)前往你处领取▁▁▁▁年▁▁月▁▁日发布的批次序号为▁▁▁▁▁,项目名称为▁▁▁▁▁▁▁▁▁▁的批件(决定书),委托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请予接待办理。

 

 

 

申请单位印章(须与申请表一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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